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民宗委关于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团体工作的要求部署、近日,省伊协会长桂希江组织召开全体驻会人员会议,传达学习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安排部署省伊协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团体工作。省民宗委宗教业务三处到会指导。
会议要求,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创建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同把握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贯通起来,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贯通起来,同贯彻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通起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是深入学习省民宗委有关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团体精神,深刻领会有关精神实质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二是成立创建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三是科学统筹和认真谋划,按照全省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宗教团体导则(试行)要求,将创建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按照时间要求,每个季度上报开展创建工作情况,推动创建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