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伊斯兰教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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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宗委关于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30 17:15:32   浏览:2800

各市(州)民宗委(局)、贵安新区社管局,机关各处室(中心)、委属各单位:

近日,省委先后下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狙击战的紧急通知》(黔委发电[2020]1号)和《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的通知》(黔委发电[2020]2号),就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各方面力量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行了安排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作用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全省民宗系统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和头等大事,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

    二、深入开展全省民族宗教领域群众性活动大排查。在前期民族宗教领域群众性活动排查的基础上,加大实地督导力度,做到摸排全覆盖、检查无死角。将各地民族节庆活动和宗教活动场所作为重点排查范围,坚决落实省政府关于取消各类大型活动的要求,确保疫情期间民族领域群众性活动全面取消、宗教活动场所全部关闭,最大限度地防止疫情蔓延扩散。要认真做好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疫情排查,积极配合地方党委和政府做好相关防控工作,确保民族宗教系统队伍安全。

三、积极服从属地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黔委发电[2020]1号、黔委发电[2020]1号通知精神,积极响应属地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民宗系统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狙击战,坚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联防联控措施,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有力有效抓好贯彻落实。

四、严格值班值守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各级民宗部门要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共享,按照“零报告”“日报告”原则,对全省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情况实行信息动态管理,凡发现有异常情况,要立即报送。要严格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督促各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工作。机关各处室(中心)、委属各单位要认真填写《贵州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对象信息表(机关事业单位)》和《贵州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排查情况统计表(机关事业单位)》,于每日14点前报省民宗委办公室。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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