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饮食在人们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它与人命安全息息相关,是每个人每天都要面对、都要解决的最大民生问题,因而世界各地产生了许多丰富多彩灿烂的不同民族饮食文化;饮食文化又伴随着世界各地因民族、宗教信仰等思想意识形态、地域特色和习俗礼仪以及文化生活的差异,彰显出了它文化差异的千姿百态,对社会各个领域产生不可估量的直接影响。 就穆斯林而言,清真饮食文化及其特殊的饮食习俗禁忌是穆斯林独具风格的饮食文化特征。究其原因,穆斯林的饮食习俗和生活禁忌主要是遵循了伊斯兰教教义教规的相关规定,伊斯兰教教法把人类所摄取的食物分为合法的与非法的两类加以区别,让穆斯林有选择性地食用,允许“食用对人体有益的,禁止信用对人体有害的”。所以有选择性的摄取食物成了穆斯林千百年不变的优良传统。同时又因世界各地穆斯林民族习惯的差异又产生了清真饮食标准的民族性、地域性差异。 一、合法食品:真主在《古兰经》中说: “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可以吃我所供给你们的佳美的食物,你们当感谢真主,如果你们只崇拜他。” 《古兰经》以“佳美”作为可食食物的标准,并让人通过食用“佳美的食物”来对自己的身体健康负责,同时感谢造物主创造了一切并恩赐于人类的丰富营养。 关于合法性的表述,既有生牲源合法、来源合法,还有屠宰程序的合法三重标准。 牲源合法特指对待动物,应选择那些能够养身益性、清洁卫生、合乎教法规定的可食用动物;来源合法其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屠宰程序合法特指畜禽必须具备一定的清真屠宰程序。所以,清真食品的合法与否,畜禽种类和屠宰程序至关重要。 1、畜禽种类:穆斯林屠宰的畜禽种类必须是合乎教规,可以屠宰食用的畜禽:按照伊斯兰教规定有: (1) 家畜类:牛、羊、驼; (2) 家禽类:鸡、鸭、鹅、鸽; (3) 野畜类:鹿、麋、獐、狍、兔; (4) 野禽类:雁、雉等。 2、屠宰程序:必须是奉真主之名而宰的,同时被宰畜禽必须是健康或有气息的,屠宰人员必须是穆斯林、其屠宰方式必须按照清真屠宰规定程序屠宰。 二、非法的食物:国际惯例是指不符合伊斯兰教教法许可的食物。在我们国家一般是以信仰伊的伊斯兰教的10个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界定。猪、狗、驴;乌鸦、老鹰类及其制品(包括含有这些畜禽成份、油脂等制品)不可食用,属于严格禁忌。因为真主在《古兰经》说:“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抵死的、野兽吃剩的动物,禁止你们吃在神石上宰杀的”。酒类等一切致醉品皆属禁忌....。 先知穆罕默德圣人对穆斯林的择性标准进一步阐述,延伸性地作了一些具体规定,从而构成了穆斯林的饮食禁忌原则及戒律。 鱼类等海鲜、水生动物,一般无需清真屠宰程序;两栖动物属于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