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伊斯兰教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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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伊斯兰教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四次理事会议在平坝召开
发布时间:2024-02-01 14:38:29   浏览:1338

 

2024130日,安顺市伊斯兰教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四次理事会议在平坝区城关清真寺召开,市伊协理事、监事及部分清真寺代表共2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传达了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第25次会议发布的《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爱国主义教育法  传承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共同倡议》和贵州省伊协第六届理事会第四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学习了贵州省伊协制定的《深入推进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贵州实践五年工作规划(20232027年)》《贵州省伊斯兰教界全面从严治教方案》《贵州省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产生办法》;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安顺市伊斯兰教协会2023年工作报告》;通报了安顺市伊协2023年度财务收支使用情况;商议通过了2024年春节前夕在平坝区城关清真寺开展“翰墨迎春,丹青贺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验活动等相关事宜。

会议认为,此次理事会是我市伊斯兰教界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我市伊斯兰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安顺实践的具体表现,是积极引导我市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一次重要会议。《安顺市伊斯兰教协会2023年工作报告》内容详实,对市伊协成立一年多来的工作总结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对2024年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切实可行,大家一致表示赞同。

会议指出,贵州省伊协制定的《贵州省伊斯兰教协会坚持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五年工作规划(2023-2027)》及《贵州省伊斯兰教界全面从严治教工作方案》是促进我省伊斯兰教健康传承发展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主要工作方向,我市伊协要参照《规划》和《方案》的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方法,使我市伊斯兰教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会议强调,《贵州省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产生办法》以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和《贵州省伊斯兰教协会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规范我市各县区清真寺寺管会成员的产生提供了可操作性强的具体规定,对促进各清真寺团结办教、规范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安顺市伊斯兰教界要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要积极发挥宗教团体桥梁纽带的作用,宣传贯彻落实好省伊协制定公布施行的《规划》《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从严治教,不断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规范教务活动和管理,深入推进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安顺实践走深走实,促进伊斯兰教健康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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