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中国穆斯林》 ]
“屠宰”,在伊斯兰教法中就是指用利器割断被宰动物的喉咙和两条静脉。伊斯兰教对于饮食是非常讲究的,尤其对于肉食,在对可食用的动物屠宰中有需要穆斯林认真遵循的独特法规。
一、动物的分类。
伊斯兰教从教法上将动物分为两类:(一)其肉可吃的动物类;(二)其肉不可吃的动物类。
(一)其肉可吃的动物又分为两种,即有血动物和无血动物。
1.有血动物。血是伊斯兰教禁止食用的污秽物,所以对血性动物规定非常严格。这类动物有的生活在陆地,有的生活在水中。
(1)水中动物。伊斯兰教法规定,水生之物可以不通过屠宰就直接处理后食用,如鱼类。正如穆圣说:“水是洁净的,其死物是合法的。”
(2)陆地动物。伊斯兰教法规定,凡是陆地动物,包括那些虽然属于水生动物,但是也可以离开水而生存的动物,只有通过合法屠宰后才能食用。根据啥奈斐教法学派主张,水生世界的动物也和陆地动物一样,要对其中的各种动物加以选择后食用,那些尽管生活在水中,但其形象丑陋、面目狰狞的动物同样也不可以食用。
2.无血或有少量血的动物,如蝗虫类。教法规定可以不经屠宰直接处理后食用。
(二)其肉不可以吃的动物。伊斯兰教将这种动物分为两类:生为洁净体的动物和生为污秽体的动物。
1.伊斯兰教规定为洁净体的动物就是指除了猪、狗之外的一类动物。这些动物,包括一些猛兽、猛禽,尽管肉被规定为不可以吃,但在屠宰后,其肉和皮毛都是干净的,可以充分利用。但是,如果这类动物没有经过屠宰,是自死的。那就成为污秽的了,因为动物体内的血是污秽的。
2.伊斯兰教规定为污秽体的动物,即猪和狗。这样的动物不论经过屠宰还是自然死亡,伊斯兰教法规定都是污秽的。
二、对屠宰者的要求。
伊斯兰教法规定,屠宰者应该是有理智且有分析、判断能力的穆斯林,或者是犹太教徒或基督教徒,这些人如果按规定屠宰,所宰之物的肉是合法的,根据这个条件,无理智者、以及没有分析和判断能力的孩子不能进行屠宰。另外多神崇拜者也不能为穆斯林屠宰。
三、关于可以屠宰的动物。
(一)凡是伊斯兰教法没有规定禁止食用的动物,通过合法屠宰后都是可以食用的。所谓教法规定为非法的动物主要指猪、狗以及有獠牙的猛兽和带爪的猛禽,也就是说,凡是属于伊斯兰教禁止食用的动物肉,即使经过合法屠宰也是非法的,穆斯林不能食用。
通常情况下.穆斯林选择比较温顺的动物进行屠宰和食用,比如牛、羊、驼、鹿、獐等属于食草、分蹄、反刍的性善动物。
(二)被屠宰的动物在屠宰时必须有生命。有生命动物的标志就是在屠宰时和屠宰后还能挣扎,否则属于死物,不合法,不能食用。
(三)关于母体内的幼崽是否可食。穆圣曾说:“胎中幼崽的屠宰,就是其母体的屠宰”,即屠宰了有胎羔的动物.也就等于同时屠宰了其中的胎羔,可以食用。
(四)所宰动物不能是禁地猎获的(麦加)。因为禁地不能进行捕猎,不能屠宰,更不能食用。
四、屠宰时关于念“太斯米”的法规。
(一)有关规定:
1.伊斯兰教屠宰法规定,穆斯林屠宰中必须提念真主之名,为了真主而屠宰,这样做是“主命”,否则,所宰之物不能吃。《古兰经》云:“如果你们确信真主的迹象,那么,你们应当吃诵真主之名而宰的。”(6:118)又云:“你们不要吃那未诵真主之名而宰的,那确是是犯罪。”(6:121)
2.在忘记诵念真主之名时,如果屠宰者是穆斯林,或者是“有经人”(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也可以食用。
3.屠宰者在屠宰时没有念出声来时,如果是穆斯林或“有经人”,那么,所宰物可以吃,因为作为穆斯林进行屠宰,他在宰的时候只能为真主,不会有其它念头。至于“有经人”,在其宗教中没有将念“太斯米”规定为主命条件。尽管这样,普慈的真主允许食用他们的屠宰物,正如《古兰经》云:“曾受天经者的食物,对于你们是合法的。”(5:5)
4.不能提念非真主之名。如果在屠宰时提念了真主之外的名称,其屠宰物不能吃,不管屠宰者是穆斯林,还是“有经人”。
(二)屠宰时什么时候念“太斯米”?屠宰时念“太斯米”的时间应该掌握在进行屠宰前的那一瞬,也就是.先念“太斯米”,随之下刀。如果推迟了念“太斯米”.或者“太斯米”与下刀的间隔过长,不能算念“太斯米”.宰物应该按照无“太斯米”者处理。
(三)关于由谁念“太斯米”。教法规定,“太斯米”只能由屠宰者亲自念。如果念“太斯米”者是一个人,而屠宰者是另一个人,或者通过有“太斯米”的录音装置,使得“太斯米”反复“诵念”,这种方法也不叫念“太斯米”,是不允许的。
五、屠宰的方法。
1.使被宰动物,如牛羊之类的动物左侧位放倒,并使之面向“格卜赖”——“克尔白”方向进行屠宰。驼的屠宰法有些不同。首先将驼的左脚绊起来,使驼面向“格卜赖”,分别从其脖颈下部和胸部进行屠宰。
2.在屠宰中要割断喉咙、食管及两静脉。仅割断其中的三根也可以。如果是从动物的背面宰,割断了脊髓,导致动物在割断所要求的几根脉管之前就死去了,那么,其肉不可以吃。从背后屠宰是可憎的行为,因为这样做无疑是对动物的惩罚,增加了所宰物的痛苦,是不符合伊斯兰教的仁爱精神的。
3屠宰要快。只有这样才能使被宰物减轻痛苦。穆圣曾说:“真主为每一件事物都规定了期限。当你们了结时,应很好地了结;当你们屠宰时,应很好地屠宰——你们要将刀磨快,让其所宰物轻松(地断气)”。
4不要宰后立刻剥皮。也就是说,最好不要在被宰物身体及各部位停止抽动之前就开始剥皮,或者断肢。伊斯兰教是一个讲求仁慈万物的宗教,所有的教法规定也都含有仁爱的精神。
总之,穆斯林对肉食的要求是以“养身益性、清洁卫生、合乎教规”为标准的,而“屠宰”过程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所以,作为穆斯林应该真正懂得有关屠宰的法规,以便按照伊斯兰教的有关规定去执行。这样做不但能使穆斯林充分享用真主赐予的佳美食品,同时更会使穆斯林吃得放心,吃得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