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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了威宁自治县关于依法开展治理私建乱建清真寺试点工作情况汇报。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威宁城关清真寺、杨湾桥清真寺、小平滩清真寺、东山清真寺。
吴建民指出,威宁自治县克服了时间紧、任务繁、涉及广等诸多困难,对试点工作认识到位、工作到位、领导到位,较好地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取得明显成效。试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伊斯兰教管理水平的提高,夯实了伊斯兰教爱国爱教、依法守规的思想基础,推进了清真寺规范管理和伊斯兰教队伍建设。
吴建民要求,各地要认真总结和汲取出现私建乱建清真寺的教训,有针对地研究和制定长效治理的对策和措施,从三个方面深入推进治理私建乱建清真寺工作。一是正确认识治理私建乱建清真寺工作,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必须治理乱象,着力解决工作缺位问题、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消除隐患,着力解决工作占位问题、从宗教工作部门必须履行职责,着力解决工作立位问题三个方面去提升、去统一;二是全面推进伊斯兰教事务依法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基本原则,探索管得住、管得好的方式,使管理手段更加有效。增强依法管理伊斯兰教事务的本领,夯实依法管理伊斯兰教事务的基础,强化依法管理伊斯兰教事务的抓手,建立依法管理伊斯兰教事务的机制;三是切实做好流动穆斯林工作,依法保障流动穆斯林权益,发挥伊斯兰教界的积极作用,用好城市民族工作的平台,提高做好流动穆斯林工作水平。
吴建民强调,依法治理私建乱建清真寺,做好流动穆斯林工作,是深入推进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改革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直接关系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各地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确保治理工作结束后,使依法管理伊斯兰教事务步入正轨,坚决杜绝未经批准就修建,未经登记就开放等伊斯兰教领域乱象滋生和蔓延,把治理工作成果体现到引导穆斯林依法守规、正言正行、抵制极端取得实效上。
会上,威宁自治县秀水镇、双龙镇、麻乍镇、中水镇作交流发言,9州、市民宗委分管副主任、宗教科长,省民宗委宗教业务三处、省宗教执法监察总队负责人,伊斯兰教重点县(市、区)民宗局局长,省伊协会长、秘书长,威宁自治县人大、县政协、县直有关部门和重点乡镇负责同志及伊斯兰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等150余人参加会议。
我会桂希江会长、王江副会长兼秘书长和办公室工作人员马令出席了会议。
现场观摩威宁城关清真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