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伊斯兰教协会简介
贵州省伊斯兰教协会是贵州各族穆斯林的全省性爱国宗教团体。全称:贵州省伊斯兰教协会,简称:贵州省伊协,于1982年8月29日,由纳星斋、马学科、马仲达、马永志、马东庆、张顺忠、保健行、杨家源、马开礼、马必仲、丁学益等发起筹备,1983年4月14日在贵阳成立。会址设于贵阳。经贵州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登记证号:黔社团法证字第0100—281号)。行政主管部门为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登记管理机关是贵州省民政厅。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成立的第一个全省性伊斯兰教团体组织,它的成立标志着实现了全省各族穆斯林的团结进步,为党和政府与各族穆斯林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
贵州省伊协,作为全省性各族穆斯林的爱国宗教团体组织和教务组织,它既是党和政府联系全省伊斯兰教界代表人士和穆斯林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全省伊兰斯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群众的家和伊斯兰教事务、教务服务中心。
贵州省伊协自成立以来,分别于1989年5月、2001年8月、2008年12月、2013年11月、2019年11月和2024年11月召开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第七次全省代表会议,至今已历经七届,本届理事会现有领导班子成员9人,理事50人,常务理事15人,代表150人,驻会工作人员5人。
省民宗委每年资助业务工作经费55万元。
本会宗旨:
本会宗旨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全省各族穆斯林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持全面从严治教,坚持走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伊斯兰教爱国爱教、敬主爱人、和平中道、两世吉庆思想,构建积极健康和谐的宗教关系,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伊斯兰教进行渗透,维护全省伊斯兰教界合法权益,推动我省伊斯兰教事业健康传承,维护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祖国统一。
本会的职能、主要业务和工作任务:
(一)开展有利于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祖国统一和世界和平的活动,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团结带领全省穆斯林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二)协助党和政府宣传贯彻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维护伊斯兰教界和穆斯林群众的合法权益,反映伊斯兰教组织、伊斯兰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合理诉求,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大局服务;
(三)在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伊斯兰教教务活动和各项伊斯兰教事业;
(四)开展伊斯兰教经学思想建设和教风建设,阐释教义教规,做好解经工作,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并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进行社会主义法治与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正信,坚守中道,反对极端;
(五)开展伊斯兰教教育和培训,从事伊斯兰教文化研究,举办解经与讲新卧尔兹工作;培训、认定和管理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培养伊斯兰教爱国爱教合格人才;
(六)指导各地伊斯兰教协会开展工作。协调指导各地伊斯兰教协会、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的教务活动,建立健全伊斯兰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教务活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七)开展伊斯兰文化宣传、知识传播、学术研究,依照相关规定,整理、出版贵州伊斯兰教典籍,编纂、出版适合中国国情、贵州省情的经籍书刊,依法建设网络宣传新媒体,保护伊斯兰文化遗产;
(八)开展同各国穆斯林和伊斯兰教组织、各地伊斯兰教协会和穆斯林的友好往来,参加和开展与国内外宗教组织之间的对话、交流活动,加强交流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九)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及《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协助做好朝觐服务工作;
(十)依法开展公益慈善和社会服务工作,支持各地伊斯兰教协会和清真寺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和自养事业;
(十一)执行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二)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活动。
省伊协历届领导班子成员:
第一届:(1983年4月——1989年5月)
名誉主任:马学科
主 任:纳星斋
副 主 任:马仲达、马永志、马东庆、张顺忠、保健行、杨家源
秘 书 长:保健行(兼)
第二届:(1989年5月——2001年8月)
顾 问:马仲达、杨家源
会 长:纳星斋
副会长:马鸿恩、保健行、林应州、宗大云、冶静芝、
王奎璋、马必仲
秘书长:保健行(兼)
1991年8月增补马必仲为副会长。
第三届:(2001年8月——2008年12月)
会 长:纳星斋
副会长:保健行、马鸿恩、桂希江、王奎璋、张廷龙、
戴瑞琴、马贤档
秘书长:桂希江(兼)
第四届:(2008年12月——2013年11月)
会 长:桂希江
副会长:张廷龙、罗安东、王 江、马贤档、李洪应、桂镜龙
秘书长:罗安东(兼)
第五届:(2013年11月至2019年11月)
会 长:桂希江
副会长:张廷龙、罗安东、王 江、马贤档、桂镜龙、马永广
秘书长:王 江(兼)
第六届:(2019年11月至2024年11月)
会 长: 马贤档
常务副会长:桂希江
副 会 长: 王 江、张廷龙、陈光文、马敏智、刘世明
秘 书 长: 桂希江(兼)
第七届:(2024年11月至今)
名誉会长:马贤档
会 长:桂希江
副 会 长:王 江、张廷龙、陈光文、刘世明、马敏智、
马彭江、张和纬
秘 书 长:尼加提·伊敏
省伊协,自1983年4月成立以来,贵州伊协人恪守宗旨,牢记使命,严格按照《贵州省伊斯兰教协会章程》开展协会各项工作和活动,一以贯之地坚持协会宗旨,始终高举爱国爱教伟大旗帜,牢记党和政府的重托,秉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坚持依法办教,依照《宗教事务条例》赋予的相关职能定位,发挥宗教团体与信教群众情感相通、民心相连的优势,充分发挥爱国宗教团体的桥梁和纽带、参谋助手、凝心聚力、教育引导、联系服务、组织保障、汇聚正能量的作用,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贯彻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弘扬中国伊斯兰教爱国爱教、敬主爱人、服务社会、坚守中道、崇尚和平、守正创新的优良传统,大力宣传伊斯兰教中道思想,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联系和服务我省各族穆斯林群众,反映广大穆斯林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维护各族穆斯林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给各族穆斯林群众,引导全省穆斯林群众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伊斯兰教中国化贵州实践、全面从严治教走深走实,按照“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团队,深入细致地做好我省伊斯兰教领域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我国伊斯兰教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心全意为穆斯林服务,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系统推进伊斯兰教中国化贵州实践平台载体建设,率先在省伊协办公楼建设打造“全省伊斯兰教界打造伊斯兰教中国化示范平台”、“五史”学习“文化走廊”“伊斯兰教中国化贵州实践展示中心”,鼓励支持全省有条件的伊协、清真寺参与“示范平台”“示范活动场所”建设,加强自身建设,弘扬“伊儒会通”精神,全面从严治教,加强同全省各族穆斯林的联系,指导各地伊协的教务工作,与各市、县伊斯兰教协会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在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全省伊斯兰教界依法开展宗教活动、深化“解经”与讲新“卧尔兹”工作,深入开展“三爱”“五史”“五认同”主题教育活动,深化爱国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持续推进开展“四进+N”进清真寺活动,引导穆斯林群众正信正行,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增强穆斯林群众的凝聚力,扩大对外友好交往,加强“三支工作队伍”建设,着力培养既精通宗教经典教义、又精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双通”人才,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贡献;加强教务指导、朝觐服务、文化建设和“经学思想”建设工作,等等,诸多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取得可喜的成绩,得到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高度肯定,深受全省各族穆斯林群众的拥护和好评,为中国式现代化强国、民族复兴伟业和开创多彩贵州新未来、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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