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伊斯兰教协会简介
贵州省伊斯兰教协会是贵州各族穆斯林的全省性爱国宗教团体。全称:贵州省伊斯兰教协会,简称:贵州省伊协,于1982年8月29日,由纳星斋、马学科、马仲达、马永志、马东庆、张顺忠、保健行、杨家源等发起筹备,1983年4月14日在贵阳成立。会址设于贵阳。经贵州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登记证号:黔社团法证字第0100—281号)。行政主管部门为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登记管理机关是贵州省民政厅。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成立的第一个全省性伊斯兰教团体组织,它的成立标志着实现了全省各族穆斯林的团结进步,为党和政府与各族穆斯林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
协会成立30多年来分别于1983年、1989年、2001年、2008年、2013年召开了第一次、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省代表会议,至今已历经六届,本届理事会有班子成员7人,理事31人,代表102人。驻会工作人员4人。
本会宗旨:
本会的宗旨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团结和带领全省各族穆斯林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构建积极健康和谐的宗教关系,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走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坚持伊斯兰教基本精神,继承和弘扬伊斯兰教爱国爱教、敬主爱人、和平中道、两世吉庆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全省伊斯兰教界合法权益,推动我省伊斯兰教事业健康发展。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和文化全面发展,维护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祖国统一、世界和平做出贡献。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本会的职能、主要业务和工作任务:
(一)协助政府宣传贯彻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宗教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全省伊斯兰教界和穆斯林群众的合法权益,反映伊斯兰教组织、伊斯兰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和带领各民族穆斯林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有利于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祖国统一和世界和平的活动,为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大局服务;
(二)开展伊斯兰教经学思想建设,阐释教义教规,做好解经工作,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并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的阐释,进行社会主义法治与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正信,坚守中道,反对极端;
(三)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举办伊斯兰教各项事业,开展伊斯兰教教务活动;
(四)从事伊斯兰教文化研究,加强经学思想建设和教风建设;举办解经与讲新卧尔兹培训班;举办伊斯兰教教育,培训、认定和管理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培养伊斯兰教合格人才;
(五)指导各地伊斯兰教协会开展工作。协调指导各地伊斯兰教协会、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的教务活动,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伊斯兰教内部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六)开展伊斯兰文化宣传、网络信息传播及学术研究工作,编纂、出版经籍书刊,建设网络宣传新媒体,保护伊斯兰文化遗产;
(七)开展同各国穆斯林和伊斯兰教组织、各地伊斯兰教协会和穆斯林教胞的友好往来,参加和开展与国内外宗教组织之间的对话、交流活动,加强交流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八)协助做好有计划、有组织的朝觐服务工作;
(九)依法开展公益慈善和社会服务工作,促进和支持各地伊斯兰教协会和清真寺兴办公益慈善和自养事业;
(十)执行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历届领导班子成员:
第一届:(1983年——1989年)
名誉主任:马学科
主 任:纳星斋
副 主 任:马仲达、马永志、马东庆、张顺忠、保健行、
杨家源
秘 书 长:保健行(兼)
第二届:(1989年——2001年)
顾 问:马仲达、杨家源
会 长:纳星斋
副会长:马鸿恩、保健行、林应州、宗大云、冶静芝、
王奎璋、马必仲。
秘书长:保健行(兼)
第三届:(2001年——2008年)
会 长:纳星斋
副会长:保健行、马鸿恩、桂希江、王奎璋、张廷龙、戴瑞琴、马贤档
秘书长:桂希江(兼)
第四届:(2008年——2013年)
会 长:桂希江
副会长:张廷龙、罗安东、王 江、马贤档、李洪应、桂锦龙
秘书长:罗安东(兼)
第五届:(2013年12月至2019年11月)
会 长:桂希江
副 会 长:张廷龙、罗安东、王 江、马贤档、桂锦龙、马永广
秘书长:王 江(兼)
第六届:(2019年11月至今)
会 长:马贤档
常务副会长:桂希江
副会长: 王 江 张廷龙、陈光文、马敏智、刘世明
秘书长:桂希江(兼)
贵州省伊协自1983年4月成立以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相为统领,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的要求,坚持全心全意为穆斯林服务的宗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近些年来,在省委统战部和省民宗委的领导下,加强同全省各族穆斯林的联系,指导各地伊协的教务工作,与各市、县的伊斯兰教协会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在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全省伊斯兰教界依法开展宗教活动、深化解经与讲新卧尔兹工作,深化爱国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持续推进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进”清真寺活动。积极引导全省伊斯兰教界人士、广大教职人员和穆斯林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引导穆斯林群众正信正行,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坚持团结办教、民主办教,增强穆斯林群众的凝聚力和扩大对外友好交往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尤其是在加强自身建设,加强伊斯兰教教教职人员培养、资格认定,促进民族团结,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维护全省穆斯林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得到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高度肯定,深受全省近20万各族穆斯林群众的拥护和好评,为建设百姓富、生态美,多彩贵州新未来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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