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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伊协积极投入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团体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8-06-22 12:44:39    来源:贵州省伊斯兰教协会   浏览:2794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贵州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关于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团体工作的要求部署,近日贵州省伊协会长桂希江组织召开全体驻会人员会议,传达学习贵州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安排部署2018年贵州省伊协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团体工作。贵州省民宗委宗教业务三处到会指导。

会议要求,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创建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同把握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贯通起来,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贯通起来,同贯彻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通起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认真开展如下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贵州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关于开展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团体的有关会议精神要求,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二是成立以省伊协会长为组长、副会长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三是科学统筹和认真谋划,按照贵州省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宗教团体导则(试行)要求,将创建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四是推动贵州伊斯兰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爱国爱教。召开贵州省伊斯兰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研讨会,统一思相,凝聚共识五是深化解经工作,常态化开展卧尔兹巡回演讲,在穆斯林群众中大力弘扬中国传统优秀文化,宣讲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增强穆斯林群众法律意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尊严;六是大力宣讲和促进中国伊协倡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进”清真寺活动增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相互尊重,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七是着力伊斯兰教经学思想建设,支持黑石清真寺寺办经文班办学;八是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阿訇、伊玛目等教职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升他们的执教能力和综合业务素质;九是加强教务指导,班子成员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边远山区管理薄弱的伊斯兰教活动场所认真开展创建和谐清真寺活动,倡导规范教务从阿訇做起,编印《新时期贵州阿訇行为准则》等指导教务规范手册;十是努力服务社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活动,常态化开展“斋月送温暖活动”,关爱鳏寡孤独和贫困教职人员;十一是热情为流动穆斯林人员服务对在筑工作、经商的新疆、甘肃、青海等外地流动穆斯林群众代表进行斋月慰问,帮助他们在子女就学、经营纠纷等方面排忧解难,与外国穆斯林友人进行了友好交流座谈十二是加强文化建设,编纂《贵州伊斯兰教历史与文化》、组织编印《贵州省伊协新编卧尔兹演讲集》;十三是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开展年度向常委会述职等。

会议要求班子员要统一思相,形成共识,努力在上述创建示范工作上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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