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贵州省伊协学习贯彻中国伊协“三办法一守则”专题培训会在兴仁市城关清真寺举行。省伊协会长桂希江、副会长兼秘书长王江等领导出席会议,来自全省各地的60余座登记开放清真寺在职阿訇、民管会主任12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桂希江会长传达了中国伊协《关于公布伊斯兰教教务制度的通知》,带来大家集中学习了中国伊协《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伊斯兰教主要教职人员聘任办法》和《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行为守则》,作了专题辅导报告,并将“三办法一守则”汇编成册分发给参会人员。通过集中学习培训,大家对中国伊协“三办法一守则”有了全面的了解。参会人员一致认为,中国伊协公布的“三办法一守则”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举措,为全国伊斯兰教如何坚持中国化方向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这些宗教内部的规章制度的出台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国伊斯兰教界加强自我管理,提升各地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依法办教,照章办教,规范管理,增强法治意识,规矩意识,照章办教意识和广大教职人员自律自觉意识。
会议决定贵州省伊协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三办法一守则”,并将之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促进各地寺管会增强法治意识,规矩意识,照章办教意识;并将根据中国伊协新公布的“三办法一守则”精神,结全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相关精神,进一步修订完善好《贵州省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兴仁市城关清真寺职承办了本次专题培训会。
活动现场
桂希江会长授课
活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