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伊斯兰教2021年第三次会长办公(扩大)会议暨开展以“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动员部署会在贵阳召开。省伊协副秘书长以上成员,各市、县伊协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省民宗委相关业务处室应邀到会指导。会议由省伊协会长马贤档主持。
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中发【2021】16号)、省委关于我省伊斯兰教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省民宗委关于2021年以“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为主题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集中学习了《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宗教院校管理办法》。
会议审议通过了《省伊协开展以“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为主题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省伊斯兰教界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紧紧围绕主题,深入细致开展“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并在全省伊斯兰教界掀起开展“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高潮。
《方案》指出,“学习月”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为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以使法治成为宗教工作部门以及宗教界的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治素养为重点,更好地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会议强调,各地伊协、清真寺寺管会一要通过持续开展“四进+N”进清真寺活动,深入宣传宪法、国旗法、国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要深入宣传《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境内外国人集体宗教活动管理、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管理,提升依法管理水平;三要结合宣传月活动推动内部制度规范。对宗教活动场所及协会的财务管理、消防管理、法人登记等方面进行规范,将相关制度该上墙的上墙;四要坚决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有效防范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自觉抵御宗教极端主义思想;五要鼓励各地伊协、清真寺民管会结合自身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方式方法上下功夫,以穆斯林群众喜欢听、愿意听、听得懂、能遵循的方式开展好“学习月”活动。鼓励教职人员充分利用主麻、等平台,撰写法制宣传教育的“卧尔兹”,解读好相关政策法规,提升广大穆斯林群众法律意识,学习活动效果。六要实时总结活动经验。及时总结开展“学习月”活动好的经验做法,相互交流和宣传,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各地伊协于10月8日前将“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总结以文件和图片形式报省伊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