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至12日,为促进我省伊斯兰教界持续深入开展好以“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省伊协班子成员组成调研组赴六盘水市、毕节市等地伊协、清真寺,通过抽查检查、座谈交流等,指导各地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既督察工作成效,又跟踪解决问题。
自省伊协下达《关于开展以“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以来,全省各地伊协、清真寺活动场所认真贯彻通知精神,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宗教法规宣传活动,以持续开展“四进+N”进清真寺活动为抓手,组织教职人员和穆斯林群众深入宣传国旗法、国歌法、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规范教务管理;深入学习宣传《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教育引导伊斯兰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群众树立正确的朝觐观,自觉抑制非法朝觐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各地还深入学习宣传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境内外国人集体宗教活动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财务管理、消防管理、法人登记等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各清真寺充分利用主麻、礼拜等,由坐寺阿訇带头宣讲契合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主题的“卧尔兹”,教育引导伊斯兰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群众正信正行,正确认识国之大者,依法依规开展教务活动,依法维护穆斯林群众合法权益,坚决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有效防范境外宗教极端主义思想的渗透,坚定不移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所到之处,调研组针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指出,学习月活动不能流于形式,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入脑入心,树立法治思维,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要立足新时代,重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精神,恪守伊斯兰教教义教规约束,结合实际开展工作。要通过开展“学习月”活动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员、财务、资产、会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要通过开展“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四新”促“四化”,全力开创贵州伊斯兰教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