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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市伊斯兰教界代表人士宗教法规政策学习培训会在威宁县城关清真寺举行
发布时间:2024-01-05 15:40:35    来源:贵州省伊斯兰教协会   浏览:1665

 

2024 14日,毕节市伊斯兰教界代表人士宗教法规政策学习培训会在威宁县城关清真寺举行,省伊协会长马贤档、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桂希江、省伊协副秘书长、毕节伊协会长马彭江等领导出席会议,毕节市、威宁县伊协领导班成员和威宁县8个教务会的代表人士50人参加学习培训。宁县民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江龙出席会议并讲话,并感谢省伊协深入基层一线为威宁县的伊斯兰教界代表人士举办宗教法规政策专题学习培训会。

 

 

马贤档会长主持会议。桂希江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作总结讲话。

会议集中学习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行政法规和中国伊协公布施行的《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聘任办法》等“三个办法”“一个守则”教务制度,研究部署了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2023年是举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全国宗教界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之年。国家宗教事务局20239月公布施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和中国伊协2023818日公布施行的“三个办法”“一个守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全面从严治教工作的重要举措。《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中国伊协的“三办法·一守则”的相关规定涵养了宗教活动场所规范活动和管理的各个领域,为宗教界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全面从严治教,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和宗教活动,完善人员、财务管理、维护教职人员和广大穆斯林群众的合法权益等诸多方面提供了遵循。各清真寺寺管会、在职阿訇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相关精神学深悟透,重在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各寺管会主任、在职阿訇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和中国伊协的“三办法·一守则”作为今后一时期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学以致用,常抓不懈,把相关精神落实到日常工作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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