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伊字[2016]11号
奉普慈特慈的真主之
各地伊协、清真寺民管会、全体阿訇和穆斯林教胞 :
色 兰!
为推动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不断深入开展,国家宗教事务局将2016年创建活动主题确定为“规范”,3月份中国伊协向全国伊斯兰教界发出了《关于开展以“规范”为主题创建和谐清真寺活动的倡议书》。我会认为,自国家宗教局、中国伊协以“安全年”、“教风建设年”等主题倡导在全国宗教界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以来,我省伊斯兰教界积极响应上级号召,高度重视安全意识和教风建设工作,各清真寺民管会、阿訇和代表人士们在团结广大穆斯林群众,开展和谐清真寺创建活动,正确宣讲教义教规,促进宗教健康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通过自觉为穆斯林群众服务改善了社会形象。但是,从整体上看,我省清真寺管理和服务水平普遍不高,在规范化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一些清真寺民主管理制度不完善、民主管理机构不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不落实,未能有效发挥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参与管理、施行监督的积极作用;二是有些清真寺财务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缺乏公开透明性,不能严格照章办事;三是某些清真寺的教职人员和寺管会成员学养不深、品行不端、管理能力不强,内部不团结、相互矛盾纷争不断。特别是一些地区在执行教义教规、规范教务等方面存在不少严重问题。如:为斋月入斋和开斋时间争论不休,部分地方沿袭陈规陋俗,请阴阳看风水、测坟地、 排“八字”、穿戴大孝,甚至有的地方在尊贵的斋月期间,仍忽视主命、教义规定,白天在清真寺大摆宴席公开吃喝“庆祝节日”等等。总之,以上问题有些严重违背伊斯兰教基本精神,有些严重干扰了正常宗教活动秩序,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无疑将会严重损害各地清真寺的良好社会形象,影响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更会阻碍我省伊斯兰教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
为此,我会向全省伊斯兰教界倡议:
一、2016年要以“规范”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和谐清真寺创建活动,并以此为契机,提升各清真寺依法、依规和民主办教等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各项教务工作,树立贵州伊斯兰教界的良好形象。
二、各地伊协、清真寺民管会要向穆斯林群众做好“规范年”的宣传工作,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营造良好氛围。
三、对上述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制定贯彻实施方案,在各地区、各寺坊间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四、各地清真寺民管会、住寺阿訇和全体穆斯林教胞要勇于正视问题,积极行动起来,正本清源,纯洁信仰,规范教务,共同遵守教义教规,为创建和谐清真寺活动,营造和谐宗教、和谐社会和我省伊斯兰教事业健康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谋求两世吉庆。
祈求真主襄助我们!
阿 敏!
贵州省伊斯兰教协会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