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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伊协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7-04-22 14:55:21    来源:办公室   浏览:2828

421,省民宗委宗教业务三处马必静处长、刘卫丹科长前往省伊协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教活动,向全体驻会人员介绍分析了当前我国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和反间谍斗争的严峻形势,并提出了工作要求。省伊协全体驻会人员加了学习活动。

 

 

刘卫丹科长结合协会实际情况,向大家认真分析了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形势和有关部门开展反间谍斗争的一些严峻事例。马必静处长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国际影响力的不断提高,境外敌对势力也在加紧利用包括宗教在内的各种手段,对我进行渗透、间谍活动。

马必静要求:

大家一定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自觉维护国家安全责任感,高度认识到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教活动的重要性,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一要做到 “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扎实推动我省伊斯兰教界做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教工作,组织穆斯林群众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和《反间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国家安全知识,提升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二要及时发布信息,向地方伊协、清真寺民管会下发通知,印发相关宣传资料,要求组织学习、认真开展宣教活动,督促全省伊斯兰教界认真做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进宗教团体、进清真寺、进宗教院校。

三要号召各地伊协、清真寺民管会,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普及《国家安全法》和《反间谍法》等方面的法律常识,同时重视利用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报道和发布活动相关内容,扩大宣传的辐射面,积极营造我省伊斯兰教界“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要在组织活动现场、寺院或路段悬挂标语横幅,向当地穆斯林群众印发《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有关宣材料,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责任。

五、要将组织学习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民宗部门和省伊协。

桂希江会长表示,协会将严格按照上级精神组织好“认真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相关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向各地伊协、清真寺民管会通知、印发学习资料,确保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进宗教团体、进宗教场所、进宗教院校的要求落到实处。并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挂协会网站,加大宣传。

会议还对近期协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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